禁烟英雄晚年主张广种鸦片
林则徐因主持虎门销烟,严厉打击洋商针对中国的鸦片走私,而在中国近代之“民族英雄”序列中占有一席之地。但吊诡的是,这位禁烟英雄,在他宦海生涯的后半段,却转而主张国人应广种鸦片。
不过,若能仔细体味其前后主张之理由,则不难发现,林氏的前后逻辑其实相当一致,并无变化。
1838年9月,林氏在给道光皇帝的奏折中,如此描述鸦片必须严禁的理由:
“当鸦片未盛行之时,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,故杖徙已足蔽辜;迨流毒于天下,则为害甚巨,法当从严。若犹泄泄视之,是使数十年后,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,且无可以充饷之银。”①
1847年初,经历流放重回政坛、时任陕西巡抚的林氏,在给友人文海的书信中,如此描述其赞同广种鸦片的理由:
“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,于事无妨。所恨者,内地之民嗜洋烟而不嗜土烟。若内地果有一种芙蓉胜于洋贩,则孰不愿买贱而食?……(若白银在)内地自相流通,如人一身血脉贯注,何碍之有?……但恐此等食烟之人未必回心向内耳。”②
严禁也罢,广种也罢,在林氏的逻辑里,“朝廷利益”始终被置于最优先考虑位置——呼吁禁烟,是担忧朝廷无可用之兵,无可用之饷;主张种烟,是因为若能让百姓都买国产鸦片,则白银只在“内地自相流通”,朝廷饷银必能保证。林氏唯一的“恨”和“忧”是:内地百姓爱高质量的洋烟胜过低质量的土烟,不肯“回心向内”。
林氏曾有名言:“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避趋之”,就鸦片问题而言,无论严禁、广种,林氏都没有辜负自己这句名言;在“朝廷”与“民生”之间,林氏一直坚定地与“朝廷”站在一起。1879年,国产鸦片自给率已高达80%以上,可惜林氏已于1850年去世,未及“躬逢盛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