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聪的墓就坐落在蕉城区的八都镇境内。
那年,受邀参加了蕉城区组织的文学采风,沿风光旖旎的霍童溪逆流而上,第一站就是八都。东道主在带我们去白鹭起落、翠竹婆娑的鹭洲之前,先登高来到了明朝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林聪林大人的墓前。临风远望,眼前是一片美丽的青山绿水。按阴宅的风水学说,山为屏风水做罗带,这背山面水的墓,算得上是一块风水宝地了。同行的陆兄对阴阳八卦、风水地理颇有研究,曾写过多篇“墓后轶事”。此时,他对着这座建于明成化二十一年(1485年)的林聪墓,手舞足蹈,侃侃而谈。指着眼前那条婉约的霍童溪,说:此墓前的空间虽然逼仄,但却有“双带”弥补。果然,那溪中有鹭洲耸峙,溪水因其遂暂分为两条水道,至下方才汇合。
当地的官员也向我们说起了有关林聪的故事。把事添加个“故”字而成为故事,总有些故作玄虚的人为因素。但其最大的好处是能够口口相传代代相传,能够成为了后人茶余饭后的谈资。第一个故事是有关寸金鱼的故事。此鱼就产于霍童溪下游的七都,鱼身长寸许,肉嫩、骨软,味清,腰脊有金线,故名。探亲归来的林聪离开家乡时,也将家乡的土特产——寸金鱼带往京城,让吃多了山珍海味的皇上尝尝新。皇上品尝后,大呼好吃,一来表彰林聪凡事不忘皇上;二来欲下旨将寸金鱼列为贡品。这下可难坏了林聪,左右为难,寝食难安。要是换了别人,还高兴不过来呢,别说是皇帝,就是尚书侍郎,也早早地送了去。这样一来,既能讨得皇上的欢心,又扩大了家乡的知名度,何乐不为呢。但林聪知道,寸金鱼一旦成了贡品,苦的是家乡的父老乡亲。皇帝是吃不了多少的,那还好对付,可皇帝身边的皇亲国戚、手下的文臣武将呢,那个不想尝尝呀。此口一开,苦不堪言。这寸金鱼生长的条件十分讲究,需在淡水与咸水交汇之处。因此,民间曾经流传着这样的一句歇后语:“皇帝吃寸金鱼——难得有一次。”加上当时的科技不发达,没有人工繁育的技术,要是真进了贡,那寸金鱼必灭无疑。林大人是千推万推,连哄带蒙,方才免除了上贡之烦。
寸金鱼故事的真实度有多少,未见方志。不过,却从中看出了林聪以民为本、关注民生的为官品行。我要说的第二个故事,真实可靠。据《八闽通志》、《福宁府志》等记载,宁德县宝丰银矿曾列入明初的六大官办银矿之一,只是到了明中叶的正统、景泰之际,矿脉已绝。而朝廷的课银不但不减,反而复加,百姓怨声载道。林聪于正统十二年和景泰四年,两度上疏,恳求免除宁德的银课。尤其是后一次,因为叶宗留领导矿工在闽、浙边区起义,且与沙县邓茂公领导的农民起义军遥相呼应。林聪明了官逼民反的道理,再度上疏,极言福建银场课银之艰,乞速减免。这次,忙于扑火的皇上和朝廷当回事对待了,在扑灭了矿工起义之后,迅速采纳了林聪的建议,免除了宁德和建宁这两地的银税,让老百姓得以休养生息。
林聪虽然已经作古几百年了,但在宁德依然是一个家喻户晓、妇孺皆知的人物。民间的记忆说简单也简单,除了他是一个为家乡做好事的好官之外,还因为他是宁德县历史上出的最大的官。林聪(1415—1482),字季聪,号见庵,宁德七都人。正统三年(1438年)中举人;正统四年(1439年)中进士。先后在英宗、代宗、宪宗三帝四朝任职,从27岁任刑科给事中开始,当到了刑部尚书,而在62岁的高龄时,还被加封为太子少保。先后奉旨祭海粤东、赈灾山东和淮南北,北巡大同,按察辽东等。
作为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公务员,林聪的主要功绩当然在法制建设和完善方面。他与时俱进,富有创造性地提出“法度者,天下之法度”、“朝廷不可得而私,臣下不可得而擅”等主张,倡导法制改革的“三至观点”,即“至平、至公、至当”,惊动朝野、非同凡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