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概述
林特(约951~1023)字士奇,福建顺昌人,约生于后周广顺元年(951年)。
自幼聪明好学,10岁时,携带自写的文章进谒南唐国主李璟。李璟奇之,命作赋,顷刻而成。因而被授为兰台校书郎。
北宋开宝八年(975年),南唐亡,林特归宋,宋太宗任为长葛(今河南长葛县)县尉。又先后改任遂州(今四川遂宁县)录事参军、大理寺丞和陇州(今陕西陇县)通判等职。端拱元年(988年),经宰相吕蒙正推荐,任三司户部勾院通判。咸平年间(998~1003年),度支使梁鼎“制置陕西青白盐,前后上议异同”,宋真宗派林特等前往考察利弊。林特经过调查认为,制置青白盐对朝廷与百姓不利,上书请恢复旧盐商贩。所奏合旨,被升为礼部员外郎。后又任户部副使、盐铁副使。景德元年(1004年),真宗北征,命林特为同知留司三司公事。真宗谒陵,林特为行在三司副使,奉命参与制定新茶法,使朝廷每年增加茶税收入百余万,被升为礼部郎中。大中祥符元年(1008年),真宗封禅泰山,三年,祭祀汾阴,林特均为行在三司副使。七年,为行在三司使。天禧四年(1020年),升任工部尚书兼太子宾客。当时,宰相丁谓以符瑞土木迎合帝意,林特巴结丁谓,每见必拜,一日三见亦三拜之,故得丁谓善待。乾兴元年(1022年),宋仁宗即位,林特被任为刑部尚书,翰林侍读学士。后丁谓被贬官,林特也被贬为许州(今河南许葛)知州。后又奉诏还朝,任户部尚书。不久病逝,追赠尚书左仆射。
林特精敏善吏职,身体素羸弱,但未曾一日告假,据案终日不倦,因而深得真宗宠信。真宗经常询以朝廷大事,林特借机中伤同僚,使同僚惧怕。因“天性邪险,善附会”,与朝官丁谓等5人被称为“五鬼”。
著有《会计录》30卷,《东封西祀朝谒太清官庆赐总例》36卷。[1]
林特字士奇。祖揆,仕闽为南剑州顺昌令,因家顺昌。特少颖悟,十岁,谒江南李景,献所为文,景奇之,命作赋,有顷而成,授兰台校书郎。江南平,伪官皆入见,特袖文以进。太宗以为长葛尉,改遂州录事参军。代还,命中书引对,授大理寺丞、通判陇州,有治状。田重进镇永兴,太宗以重进武人,选特与杨覃并为通判,人赐白金二百两,给实奉。会出兵五路讨李继迁,督所部转刍粟,先期以办。吕蒙正辟通判西京留守事。蒙正入相,荐之,入判三司户部勾院。
梁鼎制置陕西青白盐,前后上议异同,真宗选特与知永兴军张咏同商利害,所奏合旨。累迁尚书祠部员外郎,为户部副使,诏赴内朝。三司副使预内朝,自特始。徙盐铁副使。
真宗北征,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,迁司封员外郎。车驾谒陵,为行在三司副使,诏与刘承珪、李溥比较江淮茶法。因裁定新制,岁增课百余万,特迁祠部郎中。封泰山,祀汾阴,皆为行在三司副使。以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、修玉清昭应宫副使。将祀太清宫,遣特储供具,为行在三司使。礼成,进给事中,为修景灵宫副使兼修兖州景灵宫、太极观。昭应宫成,迁尚书工部侍郎,真拜三司使。枢密使寇准言特奸邪,又数与争事,帝为出准,特在职如故。后罢三司,以户部侍郎同玉清昭应宫副使。兖州宫观成,迁吏部侍郎。天禧元年,为修上《圣祖宝册》副使,转尚书右丞。
时天下完富,丁谓以符瑞、土木迎帝意,而以特有心计,使干财利佐之。然特亦天性邪险,善附会,故谓始终善特,当时与陈彭年等号“五鬼”,语在《王钦若传》
参考资料
· 1. 林 特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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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林特是谁啊有他的简介吗
2007-9-16 08:27
提问者: 里路爱我 浏览次数:1505次
五鬼 指北宋大臣王钦若、丁谓、“林特”、陈彭年、刘承珪,为人均奸邪险伪。
2007-9-16 08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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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特:北宋盐铁副使
林特字士奇。祖揆,仕闽为南剑州顺昌令,因家顺昌。特少颖悟,十岁,谒江南李景,献所为文,景奇之,命作赋,有顷而成,授兰台校书郎。江南平,伪官皆入见,特袖文以进。太宗以为长葛尉,改遂州录事参军。代还,命中书引对,授大理寺丞、通判陇州,有治状。田重进镇永兴,太宗以重进武人,选特与杨覃并为通判,人赐白金二百两,给实奉。会出兵五路讨李继迁,督所部转刍粟,先期以办。吕蒙正辟通判西京留守事。蒙正入相,荐之,入判三司户部勾院。
梁鼎制置陕西青白盐,前后上议异同,真宗选特与知永兴军张咏同商利害,所奏合旨。累迁尚书祠部员外郎,为户部副使,诏赴内朝。三司副使预内朝,自特始。徙盐铁副使。
真宗北征,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,迁司封员外郎。车驾谒陵,为行在三司副使,诏与刘承珪、李溥比较江淮茶法。因裁定新制,岁增课百余万,特迁祠部郎中。封泰山,祀汾阴,皆为行在三司副使。以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、修玉清昭应宫副使。将祀太清宫,遣特储供具,为行在三司使。礼成,进给事中,为修景灵宫副使兼修兖州景灵宫、太极观。昭应宫成,迁尚书工部侍郎,真拜三司使。枢密使寇准言特奸邪,又数与争事,帝为出准,特在职如故。后罢三司,以户部侍郎同玉清昭应宫副使。兖州宫观成,迁吏部侍郎。天禧元年,为修上《圣祖宝册》副使,转尚书右丞。
时天下完富,丁谓以符瑞、土木迎帝意,而以特有心计,使干财利佐之。然特亦天性邪险,善附会,故谓始终善特,当时与陈彭年等号“五鬼”,语在《王钦若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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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 特
林特,字士奇,福建顺昌人,约生于后周广顺元年(951年)。祖父林揆仕闽,于后唐长兴四年(933年)任顺昌县令。
林特自幼聪明好学,10岁时,携带自写的文章进谒南唐国主李璟。李璟奇之,命作赋,顷刻而成。因而被授为兰台校书郎。北宋开宝八年(975年),南唐亡,林特归宋,宋太宗任为长葛(今河南长葛县)县尉。又先后改任遂州(今四川遂宁县)录事参军、大理寺丞和陇州(今陕西陇县)通判等职。端拱元年(988年),经宰相吕蒙正推荐,任三司户部勾院通判。咸平年间(998~1003年),度支使梁鼎“制置陕西青白盐,前后上议异同”,宋真宗派林特等前往考察利弊。林特经过调查认为,制置青白盐对朝廷与百姓不利,上书请恢复旧盐商贩。所奏合旨,被升为礼部员外郎。后又任户部副使、盐铁副使。
景德元年(1004年),真宗北征,命林特为同知留司三司公事。真宗谒陵,林特为行在三司副使,奉命参与制定新茶法,使朝廷每年增加茶税收入百余万,被升为礼部郎中。大中祥符元年(1008年),真宗封禅泰山,三年,祭祀汾阴,林特均为行在三司副使。七年,为行在三司使。天禧四年(1020年),升任工部尚书兼太子宾客。林特精敏善吏职,身体素羸弱,但未曾一日告假,据案终日不倦,因而深得真宗宠信。真宗经常询以朝廷大事,林特借机中伤同僚,使同僚惧怕。因“天性邪险,善附会”,与朝官丁谓等5人被称为“五鬼”。当时,宰相丁谓以符瑞土木迎合帝意,林特巴结丁谓,每见必拜,一日三见亦三拜之,故得丁谓善待。乾兴元年(1022年),仁宗即位,林特被任为刑部尚书,翰林侍读学士。后丁谓被贬官,林特也被贬为许州(今河南许葛)知州。后又奉诏还朝,任户部尚书。不久病逝,追赠尚书左仆射。
林特著有《会计录》30卷,《东封西祀朝谒太清官庆赐总例》36卷。
来源:福建省资料库
参考:http://www.xungen.so/Html/?3171.html